【天检说法】男子酒后起色心,非法侵入住宅被判刑!

时间:2023-06-05 04:09:35     来源:百度新闻

天检说法

天宁区人民检察院

男子酒后起色心,非法侵入住宅被判刑!


(相关资料图)

案情简介

一时被欲望冲昏了头脑,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欲与他人发生性关系,近日,经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。

破窗入室之举,除了行窃,还有贪色的。近日,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这么个案件。吴某某与张某某住在同一小区,2022年10月的一天凌晨,吴某某酒后骑电动车回家时在小区内遇见张某某,张某某表示其找不到住处并请吴某某帮忙寻找,随后吴某某帮助找到张某某住处。与此同时,吴某某在张某某上楼后并未立即离开,在酒精刺激下产生了想与张某某发生性关系的念头。在数次敲门无果后,吴某某发现该户右侧厨房间亮着灯、窗户未上锁,便采用攀爬阳台、翻窗等手段进入张某某的家里。见张某某在客厅沙发上,吴某某表示想与其发生性关系,遭到张某某的拒绝,张某某让吴某某赶紧离开其住处,吴某某未听从,张某某以“强行发生性关系就是强奸、要报警”等言语警告,后吴某某被张某某推出了家门。张某某事后报警,吴某某被民警抓获归案。

法条链接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39条: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,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32条: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、侵扰、泄露、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。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、私密活动、私密信息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45条:非法搜查他人身体、住宅,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
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,犯前款罪的,从重处罚。

检察官说法

“风能进,雨能进,国王不能进。”这一古老的法谚非常经典地诠释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。

住宅,往往是人们心中最安全的地方。非法侵入住宅行为,不仅侵害公民住宅安宁权,还可能侵犯人身权益,可能给被害人带来身体心理上的伤害。公民的住宅受法律保护,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不可为!

原标题:《【天检说法】男子酒后起色心,非法侵入住宅被判刑!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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